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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处罚违反库区安全管理规定人员的决定

发布日期:2013-04-09 10:09:49
厦门新立基有限公司
 
厦新立基〔2013〕13号
 
 
关于处罚违反库区安全

管理规定人员的决定
 
    赣北公司、漳州新立基、路港公司、江西新立基、福州分公司、成都分公司、广西分公司、司属各部:
    公司领导于2013年3月26日在角美库区例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,发现生产区、卸油区、办公楼广场区有少量烟蒂四处扔弃,严重违反库区禁烟条例。依据公司“安全生产”相关条例,对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及所有存在吸烟行为职工,扣罚当月安全奖300元。
    名单如下:
    责任人:叶永杰
    吸烟人员:李昌举、方培龙、颜伟敏、熊清华、王政、胡有龙、江明、丁连红、李秀晨、张道山、吴钦党、赖文强、郑祖滨
    望受处分的干部员工吸取教训,时刻树立安全意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厦门新立基有限公司
2013年3月28日